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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房给孩子老人有家难回 法官:可要求赡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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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8月02日 04:08 相关案例: 本文标签: 广东江门墙体广告

广东江门墙体广告   家中老房拆迁,年过六旬的夏师傅(化名)按村中分配得到了多套还建房,他都给了儿子。可是令他没想到的是,如今儿子宁愿将房子租给别人也不给他住,他只得在外租房。

昨日,本报“周二之约”节目联合汉阳区法院进入社区现场承受法律咨询。夏师傅表明,他本年60岁,几年前村里拆迁改造,正本由他盖起的老房拆了后获得了多套还建房(包括一处门面)。签拆迁协议时,夏师傅都是让儿子去签的,房主均是儿子的姓名。“都是一家人,其时也没想那么多。”可是房子建好后,夏师傅想从中选一套房子自个住,儿子却不赞同了,不让他住不说,还租给别人。

如今,夏师傅只剩村里每年发放的股份分红,为保持生计他还在外打工,无房可住的他也只能在外租房子住。夏师傅说,儿子如今对自个漠不关心,底子没有尽到奉养的责任,这也可能是最初夏师傅和前妻离婚时,儿子心中有“心结”。“最初这正本都是我的房子,是我给我儿子的,我如今想要回来一套自个住,莫非也有错吗?”夏师傅问询。

夏师傅究竟该怎么维权?汉阳区法院江堤法庭法官邓萍表明,由于夏师傅其时自愿将房子转让给儿子,作为彻底民事责任人,他将承当自个决议的结果,从法律上很难将房子讨回。可是,夏师傅的儿子在父亲年迈后未尽到奉养责任,夏师傅可以此为由将其告上法庭,通过判定可获得奉养费。此外,法官也可庭前上门进行调停作业,看是不是可说服儿子为夏师傅供给住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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