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钱眼开的苏某为了不合法牟取暴利,伙同朋友谭某,将黑手伸向了国家扶贫领域。二人运用国家对农人的扶贫方针,经过虚拟危房改造的现实,共骗得国家危房改造扶贫补贴款16.4万元。经阳朔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阳朔县人民法院对这起诈骗案进行了审理,并作出了一审判定,该判定已于8月8日生效。
据了解,1980年出世的苏某,是阳朔县某镇的一名普通农人。早在七年前其就因犯掩饰、隐秘违法所开罪被荔浦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尔后苏某不知悔改,仍想经过不正当途径牟取不合法利益。
2014年7月,苏某找到谭某商谈运用农户已建好的房子,虚拟现实请求危房改造牟取补助款的事宜。经过商谈后,谭某以为合作苏某行骗会得到优点,所以一拍即合,并依照苏某的要求二人分工担任。由谭某担任寻觅方针农户,收集农户的户口簿、身份证等材料,苏某则担任向政府请求、保管银行卡以及冒用农户的名义将到账的补助款取出、分红。两年期间,二人合谋运用阳朔县某城镇农户赵某等九户农户已建好的房子,虚拟危房改造的现实,向当地政府请求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共骗得补贴款16.4万元。达到意图后,苏某就将骗得的补贴款以每户5000元分给谭某,而谭某则将其分得的赃物除本野外以每户3000元分给了上述其他农户。
法院开庭审理后以为,苏某、谭某以不合法占有为意图,合伙运用虚拟的现实、隐秘本相的手法,骗得国家危房改造补助款164000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冒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构成诈骗罪。鉴于二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违法现实没有异议,且自愿认罪,法庭遂归纳本案的量刑情节对苏某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对谭某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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