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总工会,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管理区、西洞庭管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总工会(工会工作委员会),各职业、技工院校,市直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发挥职业技能竞赛对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促进作用,同时选拨出优秀技能人才参加全省技能大赛,根据《关于做好2017年湖南省技能大赛的通知》(湘人社函〔2017〕135号),经常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常德市总工会研究,决定举办2017年常德市职业技能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培育常德工匠,服务产业立市。
二、大赛组织
承办单位:常德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处、常德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协办单位:常德技师学院、常德职业技术学院、常德家政服务业协会。
为确保本次大赛顺利进行,成立2017年常德市职业技能大赛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负责本次大赛的总体策划和组织协调工作。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负责大赛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和组建技术评判委员会、监审委员会及宣传报道组。组委会及其下设机构成员名单与职责附后(附件1)。
三、大赛项目
本次大赛为市级一类职业技能大赛,共设家政服务员、养老护理员、汽车技术、焊工4个竞赛项目。
四、大赛内容
本次大赛按照国家规定的三级职业标准组题,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两部分,总分100分(理论知识考试、操作技能考核成绩分别占30%、70%)。相关技术文件和组题范围另行公布。
五、总体安排
(一)家政服务员、养老护理员的竞赛由常德职业技术学院、常德家政服务业协会协办,拟于9月中旬在常德职业技术学院进行。
(二)汽车技术、焊工的竞赛由常德技师学院协办,拟于9月中旬在常德技师学院进行。
赛事的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赛前,组委会将召开大赛启动发布会,向社会公告大赛的总体安排。
六、报名事项
(一)参赛对象:在本市就读且年满16周岁(含)以上的学生(限汽车技术项目)、在本市就业且年满18周岁(含)以上的劳动者,皆可报名参加此次大赛。其中,报名参加家政服务员、养老护理员竞赛的人员,报名时需出具与所在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各区县市、院校及市直企事业单位可组成参赛代表队,每个代表队每个组别、每个项目限报3人。组队参加家政服务类竞赛的市直企业须为常德家政服务业协会会员单位。
(二)组别设置:汽车技术项目的比赛分职工组和学生组,其余项目的比赛只设职工组。
(三)报名时间:所有参赛选手的报名时间为8月7日至8月21日。
(四)报名方式:参加本次大赛的院校和市直企事业单位人员到其学习或工作的单位报名;各区县市参赛人员到户籍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下属的劳动就业服务管理处或职业技能鉴定所报名。由各区县市、院校和企事业单位将参赛选手报名登记表(附件2)和报名汇总表(附件3)收集整理后,于8月31日前统一报送组委会办公室,组委会办公室不接受参赛者个人报名。
家政服务员、养老护理员2个竞赛项目的报名资料由常德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处负责受理(联系人徐敏,联系电话:7817505);汽车技术、焊工2个竞赛项目的报名资料由常德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负责受理(联系人李斌,联系电话:7893821)。
七、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设个人奖、优秀组织奖和协办单位特别贡献奖,由组委会在赛后进行统一表彰。
(一)个人奖
1. 一等奖:每个项目每个组别设一等奖1个(参赛人数不足30人的不设),由组委会奖励人民币10000元,并颁发荣誉证书。其中,职工组一等奖获得者,由常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常德市总工会分别授予“常德市技术能手”荣誉称号、五一劳动奖章,并推荐作为2017年度“常德工匠”候选人。
2. 二等奖:每个项目每个组别设二等奖2个(参赛人数不足10人的不设,10-20人的只设1个),由组委会奖励人民币3000元,并颁发荣誉证书。
3. 三等奖:每个项目每个组别设三等奖3个(参赛人数不足5人的不设,5-10人的只设1个,10-20人的只设2个),由组委会奖励人民币2000元,并颁发荣誉证书。
4. 优胜奖:根据报名人数及比赛情况设优胜奖若干名,由组委会颁发奖品和荣誉证书。
所有获得一等奖且理论知识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成绩均达60分(含)以上者,由常德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报请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晋升为国家二级职业资格;除一等奖获得者外,所有参赛选手理论知识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竞赛成绩均达60分(含)以上者,由常德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报请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核发国家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其他参赛选手由常德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根据实际情况核发初级职业资格证书。
(二)优秀组织奖
按代表队总数的40%设置区县市和单位优秀组织奖。优秀组织奖获得者,由组委会分别奖励人民币3000元、1500元,并颁发奖牌。计分与评奖办法另行明确。
(三)协办单位特别贡献奖
本次大赛设置协办单位特别贡献奖。对在大赛组织、保障等方面做出特别贡献的单位,由组委会奖励人民币5000元,并颁发奖牌。
八、工作要求
(一)各区县市、院校和有关企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大赛,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岗位练兵活动,认真做好大赛的宣传发动工作,加强综合协调和指导,合理安排工作进度,确保本次大赛如期进行。
(二)各有关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组织形式新颖、内容充实的宣传活动,大力营造尊重劳动、崇尚技能、激励创造、争当能手的良好氛围,引领更多的劳动者走技能成才之路。
(三)各区县市、院校和有关企事业单位要积极参与此次大赛,认真组织参赛对象填写报名登记表,并签署单位(代表队)意见,按时按要求将报名登记表和汇总表上报组委会指定的报名受理单位,积极组团参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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