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益阳市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对举报货运车辆违法超限超载行为的单位或个人实行奖励,最高可达3000元。
为严厉打击货运车辆违法超限超载行为,促进治超工作深入开展,切实维护公共交通安全,建立健全规范、公平、有序的道路运输市场,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发现违法超限超载货运车辆上路行驶;违法改装、拼装货运车辆上路行驶;违法生产、改装、拼装货运车辆;违规为货运车辆超标准装载、配载货物,违规放行违法超限超载货运车辆;治超执法人员违反治超工作“五不准”和治超执法“十条禁令”,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失职渎职、贪污受贿及其他腐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充当“车托”或幕后“保护伞”,利用职权保护违法超限超载运输等行为,均可举报。
记者了解到,举报信息需明确与举报事项相关的车辆牌号、货运企业、货源单位、车辆改装企业、治超执法人员违纪违法行为等内容,举报内容要求及时、准确、真实,举报人应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络方式,并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接到市民举报后,相关部门立即组织人员查证。凡不积极查证、隐瞒举报事实或隐瞒不查的,按照有关规定从严处理;借举报之名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或虚报冒领奖金的,依法追究责任。对举报案件经查证属实且有关部门尚未知情立案的,由市治超办从市财政专项经费中按照相关标准对举报单位或个人给予最低300元、最高3000元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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