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多位市民被信誉卡中介“忽悠”办理信誉卡,但最终卡片没有如期收到,反而却等到了催款短信。原来是有人应用假工作证、假收入证明给别人代办信誉卡,并冒领并激活客户的信誉卡还屡次盗刷。据统计,从去年9月至今年4月间,相似的经过中介机构办理信誉卡被骗的市民多达30余人,合计被盗刷金额高达70余万元。
案情回忆
市民冯某打算办理一张透支额度较高的信誉卡,可本人又不契合条件,有朋友“指引”他,有些信誉卡中介机构可提供假工作证、假收入证明,还能免费办卡,于是他来到北京市某信誉卡中介。工作人员崔某看上去很专业,据她引见,只需客户提供个人信息便可办理透支额度高达2万元的多家银行的信誉卡,该中介机构只收取透支额度的10%作为佣金,卡办好后就会寄到客户家庭地址。冯某听后没有多想,就依照工作人员的请求提供了个人信息,请求代办信誉卡。一个月之后,着急的冯某并没有拿到本人的信誉卡,他打电话到该中介机构时,工作人员说还需求等候一段时间。但又过了一阵,冯某依然没拿到卡,却收到了银行的催款短信,短信显现其信誉卡早已办好并曾经刷卡消费1.5万余元。经查,是崔某冒领了该卡并屡次盗刷。现崔某因涉嫌信誉卡诈骗罪被大兴区人民检察院批准拘捕。
检察官说法
本案中,崔某的行为冒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96条,涉嫌信誉卡诈骗罪。停止信誉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宏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宏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富。涉罪情形包括运用伪造的信誉卡,或者运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誉卡的;运用作废的信誉卡的;冒用别人信誉卡的;歹意透支的。
崔某此案属于“数额特别宏大”,她将为本人的行为付出应有的代价。检察官在此提示广阔市民,一定要经过正轨渠道办理信誉卡,当心街头中介人员的“忽悠”式承诺,更不能把与信誉卡绑定的手机或者手机信息交与别人。在办理正轨信誉卡的时分一定要向金融机构提供本人的真实材料,万不能心存幸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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