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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检察院开展庭审观摩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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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1月22日 11:11 相关案例: 本文标签: 云南景洪墙体广告

云南景洪墙体广告 为进一步深化检务揭穿,增强检察工作透明度和推进司法规范化缔造,11月16号上午,景洪市检察院在市法院翻开庭审观摩活动。

市检察院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公安、政法、律所等相关部分和工作的50多名代表观摩旁听了此次庭审现场。

本次观摩庭选取的是社会重视度高、群众十分关心的一同发生在景洪市澜沧江大桥路段的案件,被告人郭某某驾御电动车逆向行驶,与被害人驾御的小卡车相遇,被害人为躲避逆向行驶的郭某某,驾车撞至桥面右侧护栏并坠入澜沧江,形成彭某某、查某某去世,陶某某受伤,车辆及桥面设备部分损坏的严重后果。

庭审中,公诉人和辩解人主要就交通事故的主次责任区别问题翻开争论。公诉人语言表达清楚,法则运用娴熟,指控有力,争辩妥当,并以案释法,针对本案给社会、亲朋带来的危害和苦楚进行剖析,给旁听者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教育课。

庭审结束后,观摩人员就起诉书确定实际的措辞、讯问技巧、举证质证、临场争辩、心境控制等方面进行了剖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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