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住建委《关于开展数字化工地现场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市区范围内建筑面积达到3000平方米及以上或工程造价在500万元及以上的、新开工或者正在建设但主体结构未完工的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混凝土搅拌站,以及需要数字化工地现场设施建设的其他工程,将被纳入数字化工地建设范围。市区数字化工地建设工作从12月1日起全面启动,各县(市)参照执行。
各数字化工地建成后,将与市住建委数字化综合监管平台衔接,实现对建筑工地人员、现场质量安全、扬尘治理及文明施工等方面适时、全过程远程监管,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和隐患,以提升监管效能和精细化管理。
鄂ICP备12009549号 版权所有:湖北新美广告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武昌丁字桥
联系电话:13807210624 15871688830 400-6060-805 技术支持:湖北新美广告有限责任公司 [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