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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出台方案 要求开发商不得拒绝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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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4月18日 09:04 相关案例: 本文标签: 湖北墙体广告发布

湖北墙体广告发布  不少宜昌购房者反映,近期部分房地产开发企业拒绝其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6日,宜昌市政府召集宜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房管局、市财政局、人行宜昌中心支行、市国土局五家单位,联合印发《联合开展拒绝或变相拒绝住房公积金贷款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明确要求宜昌开发商不得拒绝公积金贷款。

方案明确,市房管局要加强市场监管,在办理预售许可环节时,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不拒绝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书面承诺,并在楼盘销售现场予以公示。承诺的内容主要是不得以提高住房销售价格、减少价格折扣等方式,限制、阻挠、拒绝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得要求或变相要求购房人签署“自愿放弃住房公积金贷款权利”的书面文件。

方案强调,市房管局、人行宜昌中心支行、宜昌公积金中心要加强对违规企业及机构的调查处理,实施联合惩戒。对限制、拒绝、阻挠购房人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的行为,要责令整改并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对情节严重、拒不整改的要公开曝光,同时纳入企业征信系统,依法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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