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随州墙体广告 随州城区“禁鞭”规定早已深入人心,但总有人抱有侥幸心理“以身试法”。2月24日,记者从市禁鞭办了解到,自2018年春节以来,我市已经查处了3起涉鞭案件,对涉案当事人和有关单位责任人均已进行了处罚。
2月19日(正月初四),晚上7时,城南新区管委会及前进社区巡查人员巡查时发现,有人在前进社区中亿山庄附近燃放鞭炮。东城派出所迅速出警,现场核实该场地确实发生过违法燃放鞭炮行为。目前警方还在查找违法燃放爆竹的当事人,同时对相关责任单位中亿山庄的负责人罚款1000元。
2月19日(正月初四),晚上9:48分许,有群众举报称:曾都区东方工业品公司住宅区(舜井道)院内及该住宅区西单元四楼西居民家里有人燃放烟花(儿童玩的),院内地面上有燃放的烟花。市禁鞭办、曾都区禁鞭办、东城派出所接到110指令后,立即赶赴现场核实,确认燃放烟花行为属实。目前警方还在查找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当事人,同时对相关责任单位该小区物业的责任人罚款1000元。
2月23日(正月初八),早晨8时,随州高新区城东工作局十里铺社区的禁鞭专职人员在禁鞭巡逻管控中,发现本辖区五环汽车公司厂区内有人燃放鞭炮,巡查人员立即现场制止,拍照取证并报警。市禁鞭办巡查执法组、高新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接警后,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调查处理。依据我市城区禁鞭有关规定,对五环汽车公司依法罚款20000元,公司负责人罚款2000元,违法行为当事人罚款1000元。
马上就是元宵节了,市禁鞭办再次提醒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禁鞭和禁孔明灯规定,做到不燃放烟花爆竹、不燃放孔明灯;城区禁鞭禁孔明灯的监管绝不放松,将严厉查处涉鞭、涉孔明灯行为;同时,欢迎广大市民积极提供和举报案件线索,将按照规定及时兑现举报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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