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江门墙体广告 近日,江门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成功查处了江门市江海区威臻混凝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臻公司”)偷税案。经查,威臻公司利用虚假发票列入当期生产成本,造成少缴企业所得税150.68万元。
根据本案线索,江门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对威臻公司涉嫌利用虚假发票列支成本的情况进行立案调查。检查人员在进场检查后发现该公司的主要涉案人员罗某等人已失踪逃走,为查清涉案发票的具体情况,检查人员进一步加大外部取证力度,先后对江门市辖区内的7户企业及辖区外的9户企业进行发函调查。通过多方证据收集,最终证实威臻公司取得的73份普通发票都是虚假发票,该公司将上述73份虚假普通发票列入当期生产成本进行税前列支,涉案金额达602.74万元,税款合计150.68万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等相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江门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追缴威臻公司少缴企业所得税150.68万元,同时按日加收万分之五滞纳金,对威臻公司少缴税款处以一倍罚款150.68万元。该案件性质恶劣,后果严重,企业相关人员逃走已涉嫌犯罪,江门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将该案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鄂ICP备12009549号 版权所有:湖北新美广告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武昌丁字桥
联系电话:13807210624 15871688830 400-6060-805 技术支持:湖北新美广告有限责任公司 [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