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墙体广告价格 面对他人殴打,掏出随身携带的折叠刀将对方捅伤,随后向公安机关投案。最近,西安市长安区法院审结了这起防卫过当致他人重伤的案件。被告人赵某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又8个月,宣告缓刑两年。赵某未提出上诉,原告李某及公诉机关均未提出抗诉,判决现已生效。
2017年10月,在西安市长安区何家营村,房东李某、朱某等人与被告人赵某偶遇,继而房东李某提出让赵某支付其转租房屋后牟取的三万多元利润,双方你来我去进行了两个多小时的理论,之后发生争执,房东李某等人取来洋镐把对赵某进行殴打。
法官:“协商过程中,本案被害人,他拿着洋镐把过来,直接拿洋镐把打被告人,被告人掏出匕首乱挥,在这个过程中,本案的被害人受伤了,你看他用手捂着肚子。”
将李某腹部捅伤后赵某离开现场,并到西安市公安局长安分局韦曲派出所投案。后经司法鉴定:李某本次外伤的损伤程度属重伤二级,伤残等级为九级。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受理该案后,被害人李某向法院同时提起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认为被告人赵某的行为应是防卫过当,要求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防卫过当是指行为人的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行为,那么对于被告人赵某的防卫行为,法院会如何认定呢?
西安长安区人民法院法官何向阳:“依照本案的相关证据,合议庭认为被告的行为,不能达到免除处罚的情节,因为被害人的伤情是比较重的,重伤二级并且残疾九级,本院最终以被告人赵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宣告缓刑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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