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徐女士:近日,我到物业
公司缴纳电梯运转保护费时得知,一些首层住户以自己用不到电梯为由不想缴纳保护费,与物业
公司起了争执。那究竟首层住户需不需要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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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长风律师事务所律师陈业:高层住所中的首层住户在没有特殊约好的前提下,应该与其他楼层住户相同,承担电梯运转保护费。 通常一栋住所按
河南漯河墙体广告一切权可划分为两部分,即专有部分和共有部分
河南漯河墙体广告。专有部分是指各产权人独立运用的单元空间,共有部分是指不属于单个产权人一切而供整体产权人运用的空间、部位、设备和设备。 高层住所的电梯系统是属于共有部分中的共用设备,共有部分的特性是:产权上属整体
河南漯河墙体广告产权人一切,功用上供整体产权人运用,实物形状上不能分割给各产权人。依照我国现行物业办理的有关规定,住所专有部分由产权人自行负责保护办理,住所共有部分由物业办理企业一致负责保护办理,其费用由整体产权人分摊。天然,电梯运转保护费用也应由整体产权人
河南漯河墙体广告分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