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4日从省公共资源买卖监视管理局得悉,我省已出台《
湖北省公共资源买卖联动监视管理方法》(以下简称联动方法),将于今年10月1日正式实行。
联动方法共五章26条,主要包括总则、谐和保证与信息共享、违法违规案件移送与协查机制、结合执法与结合检查机制、附则等内容;旨在经过树立联席会议、
联通讯息、联办案件、联动执法、结合检查和信誉结合奖惩等机制突破部门管理局限,构成顺畅的部门协作机制。如联动方法规则各级综合监管部门和各有关行政监视部门应依据工作需求,定期不定期召开多方联席会议或双方联席会议,共同协商、研讨处理详细问题。
据理解,2015年公布的中央性法规《
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招标监视管理条例》规则,我省实行综合监管与部门监管相分离、行政监视与招标招标买卖相别离的综合监管体制,并明白请求“树立联动管理制度”。县级以上综合监管部门依法对进入公共资源买卖中心的招标招标活动施行综合监管,开展变革、经济信息、财政等有关行政监视部门,依法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施行行政监管。
该条例实行后,虽获得了一定效果,但存在监管合力缺乏、沟通谐和不及时、不充沛、不顺畅等问题。此次出台联动方法,有利于进一步提升监管效率,树立分工明白、义务明白、流转机制明白的监管链条,构成我省公共资源买卖范畴监管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