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7日09时09分,
商洛交警支队西山高速交警中队
墙体广告 接
公安交通集成指挥领域预警,一辆”陕AF84XX”大货车疑为假牌。
执勤民警登时在搜检站阻挡搜检,经民警对该车辆驾驶员扣问得悉,赵某持B2驾驶证驾驶的车辆原来是陕AE84XX重型仓栅式货车,本家儿用
墙体广告 “水泥片“将灵活车”陕AE84XX“变成”陕AF84XX”,涉嫌变造灵活车号牌,是紧张的犯罪行为。
赵某应用变造灵活车号牌行为违
墙体广告 背了《中华国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第(三)项,依据《中华国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第一款之划定,决意赐与赵某惩罚5000元、驾驶证记12分、行政扣留7天。
在此提示朋友们:变造灵活车原始号牌和应用变造灵活车号牌,属紧张交通犯罪行为,危害
大众安全,请驾驶人
墙体广告自发服从《道路交通安全法》,规范应用车辆号牌,安全、文明驾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