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日,《
湖北省汉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修订草案)》提交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汉江是长江的第一大支流,流经我省10市(林区)40个县(市、区),流域水污染问题牵动很多居民的切身利益。现行条例于2000年施行,这是时隔19年后初次修订。这也是继今年9月
湖北出台清江流域水生态环境维护条例之后,对长江在我省的另一大支流立法维护晋级。
湖北天门墙体广告 修订草案提出,省人民政府将树立汉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准则,统筹和谐汉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自然资源财物办理、生态维护补偿等重大事项,研讨解决汉江流域水污染防治中的重大问题。
湖北天门墙体广告 针对现在汉江流域生态补偿方面存在的补偿机制落实不到位,上下游跨界区域生态补偿规范不明确等问题,修订草案提出,参照财政部相关指导性文件,规则省政府应当支撑汉江流域当地人民政府树立横向生态维护补偿机制,加大对要点生态功能区、农产品主产区以及困难区域搬运付出的支撑。
湖北天门墙体广告 省生态环境维护厅厅长吕文艳介绍,汉江沿线城市均将汉江干流或支流作为首要饮用水水源地,草案把饮用水水源地维护放在愈加杰出的位置,不只规则了饮用水水源维护区风险防范准则,并且管控办法愈加严厉,如规则了负面清单办理、船只水污染防治、城乡污水和垃圾污染防治准则等。
湖北天门墙体广告 在水污染防治办法方面,修订草案拟作出在汉江流域实施工业准入负面清单准则的规则,制定汉江流域开展负面清单,
湖北天门墙体广告并向社会公开。修订草案提出,负面清单一般包括以下方面的制止性规则:国家明令筛选、制止建设、不符合国家工业政策的项目;
湖北天门墙体广告制止在地质公园、世界自然文化遗产、景色名胜区、自然维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以及蓄滞洪区的开发活动;制止在饮用水水源维护区从事的活动;制止在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河段的活动;法律规则的其他制止性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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