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株洲墙体广告 株洲于日前出台《关于培育壮大新型农业运营主体的意见》,推出11项举措,力争为新型农业运营主体消费运营发明良好环境。
上述《意见》明白,鼓舞社会资本投资农业
乡村,开展范围养殖等资本、技术密集型
现代设备农业,领办、兴办农产品加工企业,参与组建农民协作社,带动农民展开产业化运营;鼓舞新型农业运营主体创立特征农业产业园和农产品加工园,开发绿色有机食品和特征产品,延长农业消费链,进步产品附加值。
对投资总额在2000万元以上,其中固定资产投资到达1000万元的农业企业,经核实申报,可直接认定为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享用相关扶持政策。
税费方面,将继续施行从消费到消费的全环节低税收政策。新型农业运营主体从事农、林、牧、渔项目契合条件的,免征或减征企业所得税。对农林牧渔业用地和
乡村居民寓居用房屋及土地,不征收房产税、土地运用税。
目前,
株洲正组织施行农业产业晋级“十百千”工程。将在全市范围内,遴选出10家左右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00个农民专业协作社、1000户家庭农场(种养大户),采取贷款贴息、以奖代补等方式,在基地建立、设备更新、技术改造等方面停止重点扶持。今后每年组织申报、评选,实行动态管理。
新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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