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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被狗咬到法院起诉狗主 却因无法举证撤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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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24日 03:12 相关案例: 本文标签: 广东惠州墙体广告

花甲老人在别人屋下被狗咬,本想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却因举证不可以只能自认糟糕。广东惠州墙体广告即日,五华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饲养动物致人妨碍义务胶葛案,老人因无法举证而撤回告状。

今年5月11日上午6时许,家住五华县周江镇的老人曾某清在同村曾某庆的房屋底下被一只田舍狗咬伤,立即高声招呼。曾某庆的妻子听见声响后,登时开门拿来药酒给曾某清处分伤口。后曾某清先后到五华县防疫站和卫生院打狂犬疫苗,共花消医疗费2629.3元。曾某清觉得自己是被曾某庆家的狗咬伤广东惠州墙体广告,遂向曾某庆要求补偿,但遭到拒绝。经村委及司法所多次调解无果后,曾某清于今年6月向法院告状,要求曾某庆补偿医疗费、精神丧失费等算计4929.3元。庭审中,曾某庆辩称不是自家的狗咬伤曾某清,拒绝补偿。

审理中,承办法官阐释,法律规定饲养动物致人妨碍的侵权诉讼,广东惠州墙体广告受害人应提供证据证实其被动物致伤的事实以及被谁家饲养的动物致伤。本案中,曾某清无法提供证据证实其被曾某庆的狗咬伤。根据举证义务分派准则,曾某清该当负担举证不可以的法律后果。后曾某澄澈回告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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