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是世界读书日,翔安法院发布了一起“偷书”案件。翔安一男子屡到藏书楼偷了17本图书,总价221元,被判处拘役3个月,缓刑4个月,并处罚金国民币1000元。
福建厦门墙体广告 2019年1月,袁某先后两次来到翔安区藏书楼友达邻里分馆(以下称“邻里分馆”),采用撕毁图书末页感应芯片的方式,盗走《电工速算口诀》等图书共计12册(代价国民币124元)。此间,袁某还窜至
厦门市藏书楼马巷分馆,故伎重施,分多次盗走《营养师私房蒸菜》等图书共计5册(代价国民币50元)。
福建厦门墙体广告 2019年1月21日,袁某再次来到邻里分馆,欲用上述方式盗走《食事》等共计5册图书(代价国民币47元),不虞被图书经管员当场发现。情急之下,袁某将所盗图书丢下,迅速逃离现场。
福建厦门墙体广告 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将袁某抓获,缉获上述被盗图书共计17册,记者发现袁某偷来的书涉及英语、水电技术、摄生、烹调等平台。袁某称,“我想借鉴英语,进步自己的技术程度,提升自己的代价。”自己偷书并不是想卖钱,而是因为稀饭看书,看到稀饭的书时总是爱不释手,但舍不得买,才冒险偷书。
福建厦门墙体广告 事后,袁某对自己的犯法行为后悔莫及,主动补偿马巷分馆经济丧失国民币100元,获得谅解,并在审理时代志愿预缴罚金国民币1000元。翔安法院经审理觉得,被告人袁某以不法占据为目的,多次偷窃
大众财物,已组成偷窃罪。思量到袁某具有坦白、主动补偿并获得谅解、志愿认罪认罚等情节,遂作出上述讯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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