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8日,记者从《
江西省
乡村供水条例》专题新闻发布会上得悉,从列入立法方案到最终经过,《
江西省
乡村供水条例》历时近两年时间发布,在全国率先以中央性法规方式界定了城乡供水一体化,并固化“促进
乡村供水事业开展,逐渐完成城乡供水一体化”目的,自6月1日起实施。
截至2019年底,全省共建成
乡村集中供水工程1.56万处,惠及
乡村居民3060万人,
乡村集中供水率到达88%,
乡村自来水提高率到达83%,全省280余万建档立卡贫穷人口的饮水平安问题已全部处理。为稳固
乡村供水工作成果,《条例》将
乡村供水工程定性为
乡村重要公用根底设备,给予资金投入、建立用地、供水用电价钱、税收和水资源费减免等优惠政策,保证
乡村供水事业持续安康开展。
我省
乡村供水工作的短板,主要表现为“先天建立缺乏,后天管养不够”。依照《条例》规则,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开展变革部门应当会同生态环境、卫生安康、农业
乡村等部门编制
乡村供水开展规划,报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施行,并报上一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乡村供水开展规划应当归入疆土空间规划,并与
乡村复兴战略规划和城市供水开展规划相衔接。
农民在入户装置自来水后,需求缴费吗?会不会呈现水价太高、农民用不起水的状况?新闻发布会上相关人士表示,由于投入了物力、财力、人力,对
乡村集中式供水工程供水收取一定水费,农民需求交纳水费。同时,《条例》规则“
乡村生活用水由政府定价,供水价钱低于合理本钱的,由政府给予恰当补贴”,明白了
乡村生活供水实行公益化效劳。
《条例》维护供水用水双方合法权益,设置了总则、规划与建立、水源与水质、供水与用水、法律义务、附则六章,共47条。
新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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