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一同运营崂山区某海鲜酒店的夫妻曲某、周某二人打起了穿山甲生意的主意,先后以公民币1400元/千克的价格,从宋某处购买穿山甲4只(死体),除青岛市森林公安局崂山区分局查扣的一只外,其他均被作为菜品或有顾客购买出售。2019年2月2日,青岛市崂山区公民检查院向青岛市崂山区公民法院提起公诉。
同年8月28日,曲某被判处不合法收购、出售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分金公民币5万元。宋某被判处不合法收出售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分金公民币2万元。周某被判处不合法收购、出售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分金公民币2万元。
近年来,岛城司法机关实施“打源头、端窝点、摧网络、斩链条”的立体化冲击,共处理涉野生动物刑事案件49起,行政案件36起。
穿山甲是国家二级要点保护野生动物,它们以白蚁为食,能够保护森林树木免受白蚁啃食,对包含林木在内的当地天然环境具有重要保护效果,享有“森林卫兵”的美誉。在该案中,涉及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不只应清查刑事责任,更损坏了国家野生动物资源,形成了名贵、濒危野生动物数量削减,对区域生物多样性和天然生态环境平衡形成损坏,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根据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相关规定,还应依法承担民事侵权责任。经过依法公告,没有法令规定的机关或有关安排提起民事公益诉讼,青岛市公民检查院就此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受损的公益应当怎么衡量和补偿呢?据办案人介绍,涉案穿山甲是被告从云南购入的,数量为四只,虽然在刑事阶段,三人拒不告知其间两只穿山甲的下落,可是,曲某作为崂山区某海鲜酒店营业执照登记的运营者,在证据质证阶段,认可涉案四只穿山甲除公安机关查扣的一只外,其他均作为菜品或有顾客购买出售。根据《野生动物及其产品(制品)价格确定规矩》及其附件《陆生野生动物基准价值标准目录》,共形成野生动物价值丢失公民币160000元。
检查机关认为,宋某、曲某、周某虽不是直接猎杀者,但其三人具备一同损害野生动物的成心,曲某运营的崂山区某海鲜酒店收购和售卖的违法行为构成了野生动物穿山甲生意的完好闭环,导致了穿山甲数量的削减,加深了穿山甲的濒危程度,关于生态环境损害具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应确定为一同侵权人,对损害成果承担连带责任。因为该案归于跨省的生态公益保护,检查院提出的公益诉讼请求为:依法判令宋某、崂山区某海鲜酒店补偿涉案穿山甲价值丢失160000元,并在全国干流媒体上揭露赔礼道歉。
针对公告与申诉当事人不一致的情况,办案人解释说公告针对的是具体的损害行为,而非精确的被告人,检查机关根据后续案件处理情况可在追加相应的损害人,这也为后续公益诉讼案件的公告提供了参阅与借鉴。
“野生动物保护法令涉及到森林公安、天然资源、市场监管等多个部分,需求各部分分工协作、一同发力,不断完善保护链条。”市检查院第八检查部主任胡亚林介绍说,检查机关前期现已与青岛市森林公安机关密切配合,取得了一定成效,接下来还将持续加强与相关行政机关的交流协作,坚持依法监督与依法行政同向发力,构建良性互动、和谐有序、协作严密的合作关系,持续凝集野生动物保护一致与合力。
一方面,严厉冲击涉野生动物黑色产业链上游的不合法猎捕、杀戮野生动物,下流的不合法收购、运送、出售野生动物及制品等违法行为,在依法清查相关案件行为人刑事责任的一同,一并清查其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责任,执行加剧处分的司法导向,堵截违法犯罪链条。另一方面,充分发挥检查建议参与社会管理的效果,针对野生动物保护行政法令中的法令不严、不到位或者监管缝隙,主动与行政机关磋商交流,提出催促履职、加强监管等方面的检查建议,尽力批改人类与野生动物调和共生的美好环境。
到现在,全市两级检查机关已立案野生动物保护公益诉讼案件8件,其间提起民事公益诉讼3件,提起刑事顺便民事公益诉讼2件,其他3起公告期满后申诉。法院已作出收效断定2件,断定补偿金额达17余万元。 山东青岛墙体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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