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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源民警:救治受伤“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苍鹭并放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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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9月12日 04:09 相关案例: 本文标签: 四川墙体广告

四川达州墙体广告  9月9日下午五点多钟,万源市公安局大竹河派出所接群众报警称:庙坡乡龙放坪村路边有一只受伤的“大鸟”,期望民警救助。
  接到报警后,大竹河派出所民警当即赶往现场,将“大鸟”带回所里进行查看,并到河里捕些小鱼喂食,待其体力康复后放飞大自然,一起敏捷联系万源市森林公安。经本地生物教师开始辨认该大鸟为苍鹭,属国家二级维护动物,也是当地省市的一级维护动物。
  9月10日上午,万源市森林公安民警到大竹河派出所查看苍鹭无身体伤残后,决定将苍鹭放生,所以将让苍鹭在大竹镇白杨湖环湖路上放飞,苍鹭从头回到了哺育它的大自然怀有。为了苍鹭不再受人为损伤,大竹河派出所还给苍鹭套上了象征环。
  据有关材料显现:苍鹭,归于鹳形目,鹭科,属国家二级维护动物,也是当地省市的一级维护动物。已列入《国际自然维护联(IUCN) 2012年濒危物种红色名录ver 3.1——低危(L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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