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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期间一男子借疫情诈骗1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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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7月23日 10:07 相关案例: 本文标签: 陕西宝鸡墙体广告

        在疫情防控期内,假称自身办有口罩厂且有防护口罩可售,行骗13万余元人民币。7月20日中午,大部分市区金台区人民检察院公开审判这起骗案,被告邢某某某被被判刑期四年。


当日中午3时,金台区人民检察院公开审判被告邢某某某行骗违法犯罪一案,全部开庭审理全过程在我国庭审公开网开展全线同歩直播间,遭受了各界人士普遍关心。据了解,此案是金台区人民检察院案件审理的第一例涉肺炎疫情刑事案。

经案件审理查清,2020年二月初,在全国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内,被告邢某某某为牟取不法权益,运用人民群众有选购医疗器材防尘口罩的迫切心理状态,根据微信公共号开公布其办有口罩厂且有很多防护口罩现货交易的虚假信息,并服务承诺可立即送货。发布信息后,依次骗领受害人雷某某某、邓某RMB总共1381二十元。邢某某某将接到的防护口罩借款绝大多数用以偿还个人信用贷款、买东西、消費等,并向受害人假称已送货、不满意可退钱等方法再次蒙骗受害人。

一直不能收到货的受害人,意识到上当受骗,遂警报。公安部门干预后,迅速将被告邢某某某抓捕。经审讯查清邢某某某从没购入防护口罩,也从没向受害人送货,一直以虚构已送货的谎话骗领受害人的信赖。案发后,被告邢某某某亲属代其退回了所有脏款。

法院依据查清的客观事实、违法犯罪剧情和伤害不良影响,历经休庭评定后,复庭给予判决,对被告邢某某某以诈骗罪被判其刑期四年,并罚款RMB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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