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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无证驾驶致人亡逃逸后找人"顶包"获刑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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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0月12日 03:10 相关案例: 本文标签: 陕西墙体广告

 陕西汉中墙体广告设计 无证驾驭车辆闯祸撞伤别人后,不活跃抢救伤者,却为了躲避法律职责找兄弟“顶包”,被认定为交通闯祸后逃逸,推脱职责不成反被从重处分。近来,汉中市汉台区人民法院以交通闯祸罪判处被告人冯某某有期徒刑四年二个月,并补偿被害人家族经济丢失42万余元。
  2015年6月,别人因债款将一辆小型一般客车典当在被告人冯某某处,两边口头约好,偿还债款时返还车辆 。2015年7月4日0时许,被告人冯某某在无机动车驾驭证情况下驾驭该车上路,与陆某某驾驭的两轮摩托车发作相撞,致陆某某倒地受伤。事端发作后,被告人冯某某不维护现场活跃救护伤者,而是找来有驾照的兄弟郑某为其顶包,奉告郑某如有丢失让保险公司承当,郑某容许。后陆某某被送往医院经抢救无效逝世。郑某见人逝世后感事态严重,遂照实陈说顶包本相。经交警支队一大队认定,被告人冯某某负本次事端悉数职责。
  汉中市汉台区法院审理以为,被告人冯某某无驾驭资格驾驭机动车在路途行进,致被害人逝世,负事端悉数职责,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规定,构成交通闯祸罪。被告人冯某某在交通闯祸后为躲避法律职责,让其兄弟顶包,归于交通闯祸后逃逸,应从重处分。遂作出上述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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