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遵义
墙体广告 近年来,随着国度对产业化扶贫的投入越来越大,资金越来越多,一些人视党纪国法和
大众利益于不顾,胆大妄为,套骗和侵占扶贫项目资金。
2015年,汇川区纪委结合
公安、检察院等部门,查处一同并吞扶贫专项资金的窝案,原高坪镇副镇长刘冲、原高坪镇农业效劳中心主任庞立青等16名涉案人员,贪污行贿、虚报套取扶贫专项资金及工作经费总金额达57万余元。
近日,遵义晚报记者从汇川区人民法院得悉,刘冲、庞立青等人分别被判处3年至4年有期徒刑,并处相应罚金。
查出一人牵出一窝
2014年初,高坪镇的一些村民发现,他们种植的马铃薯,存在腐朽、冻害等问题,其种子是经过高坪镇高丰协作社向威宁县雪山镇马铃薯专业协作社采购的。
接到
大众告发后,汇川区纪委展开巡查和项目审计,发现高丰协作社理事长王定华涉嫌严重违纪。 经过深化调查,最终查实高丰协作社在施行马铃薯产业化扶贫项目中,不经政府采购,而是获得高坪镇副镇长刘冲和镇农业效劳中心同意后,自行采购马铃薯种子。 王定华应用这一时机,与威宁县雪山镇马铃薯专业协作社签署了以每吨3000元的价钱,购置160吨马铃薯种子的购销合同。但实践上,王定华以每吨2750元的价钱购置115吨马铃薯种子,套取价差16.675万元。王定华随后与其他11名协作社成员私分了这笔钱。
接下来,办案人员顺藤摸瓜,深挖细查,由此牵出刘冲等人贪污侵占专项扶贫资金和虚列支出套取工作经费窝案。
利欲熏心胆大妄为
据理解,从2011年以来,高坪镇先后取得杨梅产业化扶贫、脱毒马铃薯产业化扶贫等项目,有力地推进了当地的杨梅基地、
乡村旅游等产业的开展。
但是,时任副镇长的刘冲和镇农业效劳中心主任庞立青等人,把国度的扶贫政策看成是“发家致富”的大好时机,肆意套取、并吞扶贫资金。
据汇川区纪委办案人员查明,2010年至2012年期间,刘冲和庞立青等人就巧立项目虚列支出,套取工作经费和扶贫资金17万元,其中刘冲分得5.1万,庞立青分得1.85万。
两人在案发后交代:“一开端都有点怕,过了一段时间后,发现没什么问题,于是幸运心理占领了上风,把纪律和法律全部抛在脑后。”
就这样,刘冲、庞立青等人的贪欲一发不可拾掇。2011年,高坪镇一名种植大户申报的杨梅种植面积尚有280余亩未施行。刘冲和庞立青晓得后,将此状况隐瞒没有上报,仍把全部扶贫款拨付给这名种植大户。过后,二人向其索要16万元现金后,各分得8万元。
2012年初,高坪镇组织对杨梅产业化扶贫项目停止验收,发现还有120亩土地未完成栽种任务。此时刘冲不只不实行职责、增强监管,反而利欲熏心,召集庞 立青以及镇农业效劳中心工作人员杨朝琴、镇水利站站长宋发兴共谋,将这120亩地的补助款7.8万元,套取私分,每人分得1.95万元。
敢动扶贫资金必严查
2015年4月,刘冲、庞立青等16名涉案人员,被汇川区纪委立案检查,其立功线索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置。
遵义晚报记者理解到,2016年5月31日,汇川区人民法院以行贿罪、贪污罪、玩忽职守罪判处刘冲有期徒刑4年,并处分金30万元;以行贿罪、贪污罪、玩忽职守罪判处庞立青有期徒刑3年,并处分金25万元。其他14人也分别获刑。
“这起窝案,是一同套骗和侵占扶贫项目资金的典型案列。”据汇川区纪委相关人士引见,扶贫资金的运用和管理触及面广,比拟冗杂,而且管理部门对扶贫资金缺乏事前、事中、事后全方位跟踪督查,在客观上为刘冲、庞立青等人的违法立功发明了条件。因而有关部门要强化扶贫资金监视,增加项目资金运用透明度,对重点项目做到全程监视和重点监视相分离,经常性监视和突击性监视相分离,树立个人担任制和义务追查制,发现问题及时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