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为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改革创新,依照“地市级综合、重心点下沉、责任对等”标准,融合我区具体,市人民政府决策下发36项行政部门事权。
下发的36项行政部门事权涉及到行政许可事项、行政确认、公共文化服务等好几个事宜种类,在其中,民办学校职业技能培训院校开设、公司分立、合拼、变动及停止审核(初中级、初级)下发至各经济开发区;工伤申请下发至高新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航天城、国际性港务区;设定大中型户外广告牌及在大城市房屋建筑、设备上悬架、贴到促销品审核授权委托至新区、碑林区、莲湖区、西安雁塔区、灞桥区、未央区、高新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曲江新区、浐灞生态区、国际性港务区;临时性占有市政道路设定商业服务摊位、公用电话亭、宣传策划休闲活动点、非机动车道存放站和堆积原材料、工程施工工作的准许下发至新区、碑林区、莲湖区、西安雁塔区、灞桥区、未央区、高新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曲江新区、浐灞生态区、国际性港务区等。
36项行政部门事权下发的另外,市人民政府规定,各个区县委县政府、沣西新城管委、各经济开发区管委、地市级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行政部门审批权运作的监管,搞好下发事权的贯彻落实和对接工作中,避免出现管理方法错位和管控真空泵,持续提升政府部门管理方法的专业化、规范性水准。并要加大宣传幅度,加强政策措施,保证各类行政部门事权“摆得下、接得住、管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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