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墙体广告 所谓“屋漏偏逢连夜雨”,这边两夫妻正在闹离婚,那边丈夫的“债主”上门“讨债”,并将他告上法庭…… 真的有那么巧吗?
杭州的陈某某与包女士结婚多年,后来,两人感情决裂,恳求法院判决离婚。 可是,在分割财富的时分,问题来了,丈夫陈某某忽然拿出一份法院调解书,调解书上写着,陈某某向沈某借款80万元,并曾经诉至法院。
包女士听到这个音讯后,犹如一道“晴天霹雳”,她说,完整不晓得陈某某曾经有这么一笔借款,她不能承受这笔莫明其妙多出来的债务。
陈某某表示,这笔钱确实是他之前向沈某借的,在借钱的时分,他不但写过借款协议,还写有一张他当时收到这80万元借款的收条。如今沈某将本人告上了法庭,而这笔钱是在婚内借出的钱,属于夫妻的共同债务。
由于沈某已将此笔债务上诉至法院,法院调解,以夫妻共有的房产偿清债务,需求对陈某某与包女士名下的一处房产执行查封。
包女士不服,向检察机关申述。
事情就是在这个时分呈现了逆转——
在对借款协议的笔迹、庭审过程等细节检查后,检察机关发现,这事情的真相是丈夫陈某某“自导自演”的一出“苦情戏”。为了在离婚时,不让妻子分得更多财富,陈某某就与本人的朋友——“债主”沈某串通虚拟债务,试图转移局部财富。
法院经再审后撤销了调解书,并以妨害作证罪判处陈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以协助伪造证据罪判处沈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