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日,
江津区人民法院对11起不法打捞海产品案子开展集中化案件审理并复庭公布判决,13名被告被判处刑罚。在其中,邓某等8名被告因“光诱引鱼”被被判拘留并可用判缓。据了解,它是
重庆江津人民法院初次案件审理“光诱引鱼”不法打捞海产品案子。
“光诱引鱼”就是指运用小动物的趋光生长习性吸引住海域中的淡水鱼集聚从而捕获的打捞方法,是重庆全面禁止的打捞方法之一。 2020年4至五月,禁渔期期内,邓某、林某等8人总计捕捉草鱼等鱼类总共11.385Kg。
江津区人民法院综合性其违法犯罪剧情、伤害不良影响、投案自首悔过心态等,依规被判8人拘留二月至一月不一,并对其可用判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