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人民大众资金安全与生活平静,造就优良、平稳的社会现状,收到警报后,杉山民警快速进行侦察,开展证据调查。根据方式方法和走访调查附近人民群众,审理案件公安民警锁住杉山镇某村群众旷某某某有重特大作案嫌疑。
9月3日,就在公安民警提前准备对犯罪嫌疑人旷某某某开展依规口头传唤时,旷某某某积极赶到杉山公安局自首。旷某某某如实供述了自身的违纪行为:2020年7月份的一天,旷某某某历经该绿色生态水产品养殖农业合作社的养殖区时,见到小龙虾养殖池中到处都是小龙虾,就起了歹心。7月25日至8月24日期内,依次15次在零晨2点至4点中间悄悄潜进小龙虾养殖区,将饲养区域内用以捕获小龙虾用的地笼拉到岸上,把地笼内的小龙虾装进事前提前准备的自做背篓内盗取,总计偷盗小龙虾100斤重,盗得小龙虾后,除小一部分自身吃完之外,其他小龙虾均取得娄底市区廉价出售。
现阶段,旷某某某已被公安部门依规治安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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