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财政部、中国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协同公布的《关于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的公告》确立:“对违背本公示要求贩卖、网上代购、走私货免税政策产品的本人,依规依规列入个人信用记录,三年内不可选购离岛免税产品;针对组成走私货个人行为或是违背海关监督要求个人行为的,由中国海关按照相关要求给予解决,构罪的,追究其刑事处罚。”
中国海关总署表明,将再次深层次挖潜力、加强管控,扩张新科技管控机器设备运用范畴,认真落实资质罚等惩罚方式,对“套网上代购”等违纪行为产生震慑,为海南省自由贸易港逐渐探寻、有序推进社会主义民主自由贸易港基本建设构建清正廉洁的发展趋势自然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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