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中共中央准许,十九届中央第六轮巡查将对北京、
天津、
内蒙古、
吉林、
上海、
浙江、
安徽、
江西、
湖北、
广西自治区、
重庆、
云南、西藏自治区、
陕西、
甘肃、
青海、
新疆自治区、
新疆兵团、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政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政机关、国家
公安部、国家财政部、中国水利部、农业
农村部、我国卫生健康联合会、审计署、我国
医疗保障局、我国香港移民管理处、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国农业科学院、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等32个地区、企业基层党组织进行基本巡查。依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要求,对第六轮巡查涉及到的
长春市、
杭州市、
宁波市、
武汉市、
西安市等五个副省级市党组和人大常委、政府部门、市政协党委会负责人,一并列入巡查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