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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开法院审判一涉恶 势力犯罪集团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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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12日 11:10 相关案例: 本文标签: 广东肇庆墙体广告

前不久,封开县人民法院依规对梁某升等13名被告涉黑势力犯罪团伙案做出一审判决,以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罪、聚众斗殴罪、非法拘禁罪、有意损坏财物罪,被判梁某升刑期十年六个月,并罚款中国人民币30000元;其他12名被告各自被判刑期五年六个月至十个月,并罚款。


人民法院案件审理觉得,被告梁某升于二零一五年底至17年间,结伙被告苏某燊、苏某旺、黎某源、李某炼、卢某鹏、卢某烦、罗某群、岑某谋、黎某彬、苏某钊、苏某某某等,在封开县金装镇、凤岗镇一带以暴力行为、威协或是别的方式,有机构地执行敲诈、寻衅滋事罪等违法违纪个人行为,产生以梁某升级成首要分子,别的被告为组员的黑势力犯罪团伙。另查清,被告梁某升、苏某燊还各自执行了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故意伤害、有意损坏财产等刑事犯罪。

人民法院觉得,以梁某升为先的13名被告产生了黑势力犯罪团伙,为谋取非法权益,有机构地执行犯罪行为,导致极端的社会影响。梁某升做为首要分子,理应对该犯罪团伙犯下的所有罪刑担负刑事处罚,别的组员理应对分别犯下的罪刑担负相对义务。人民法院遂依规做出所述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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