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可用目标
(一)已取得成功领到了今年 春天民办学校学士学位补助,且再次在积分规则就读申请镇街民办高校入读的非户口学龄儿童青少年;
(二)新得到今年 民办学校学士学位补助资质,并在积分规则就读申请镇街民办高校入读的非户口学龄儿童青少年;
1. 已取得成功领到了今年 春天民办学校学士学位补助,并再次在积分规则就读申请镇街民办高校入读,户口在今年 九月一日后(含九月一日)入迁东莞市的学龄儿童青少年;
2. 新得到今年 民办学校学士学位补助资质,在积分规则就读申请镇街民办高校入读,户口在今年 6月26日后(没有6月26日)入迁东莞市的学龄儿童青少年。
(四)归属于下列状况之一的学龄儿童青少年不列入积分规则民办学校学士学位补助可用目标范畴
1.本学年没有积分规则就读申请镇街民办高校入读,或归属于镇街财政局选购民办学校学士学位(含派发学士学位补助)的非户口学龄儿童青少年;
2.已取得成功领到了今年 春天民办学校学士学位补助,但户口在今年 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入迁东莞市的户口学龄儿童青少年;
3.在今年 积分规则入学报名期内户口(即今年 6月26日前,含6月26日)早已入迁东莞市的学龄儿童青少年。
二、领取時间
今年 10月13日9:30 — 今年 10月19日12:00,贷款逾期系统软件全自动关掉。
三、领取网站地址
1.电脑版本:https://jfrx.dgjy.net;
2.手机微信版:关心“广东省东莞市教育部门”微信公众平台(微信号码dg-jyj),点一下“招收入校”—“学士学位补助”频道。
四、领取步骤
五、常见问题
依据《东莞市教育局东莞市财政局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积分制入学民办学位补贴实施办法》第九条第(六)款要求,“非户口学龄儿童青少年在得到学士学位补助后户口入迁到广东省东莞市,但仍在民办高校入读的,可享有学士学位补助至本学年完毕;从下一学年刚开始,已不享有学士学位补助”,合乎本学年学士学位补助领取标准(即本操作指引可用目标第(一)(二)(三)点),并领到了本学年学士学位补助的学龄儿童青少年,如户口入迁东莞市并在积分规则就读申请镇街民办高校入读的,其学士学位补助只有领到至二零二一年春天学年,从二零二一年秋天学年起已不派发学士学位补助经费预算。我区在每学年学士学位补助派发前将开展申请者户口审批,请户口已入迁东莞市,或已经申请办理户口入迁东莞市,或方案将户口入迁东莞市的家长,依照学士学位补帖相关要求提早搞好学员的入户口分配和入校整体规划。如需转校回户籍所在地公办学校入读的,请提早联络户籍所在地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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