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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俩80后众筹购毒品 返回途中被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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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8月04日 09:08 相关案例: 本文标签: 陕西汉中墙体广告设计

  陕西汉中墙体广告设计   长期吸食毒品的“瘾君子”,为了满足毒瘾,众筹后异地购置毒品并运输。近日,汉中市汉台区法院以运输毒品罪,分别对李某、申某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并处分金一万元。
  80后的李某、申某是山西晋城市人,2015后12月,二人因长期吸食注射毒品海洛因,遂磋商共同出资去成都购置毒品。申某经过吸毒人员老三提供的电话与成都毒贩获得联络后,二人共筹毒资10000元于2015年12月10日乘大巴车前往成都市购置毒品海洛因。
  2015年12月11日8时许,在成都市西南交通大学西门左近一巷内,李某、申某购置8000元毒品海洛因后从乘坐大巴车返回晋城市。而就 在途经京昆高速陕西省宁强县高家坪收费站时被民警查获,现场从二人处分别查获注射器各一支,并在大巴车内座位下面查获二人藏匿的海洛因,净重34.472 克。
  汉台区法院经过审理以为,李某、申某二人非法购置毒品海洛因34.472克,购置后为使毒品顺利转移至目的地,私自将毒品藏匿在其所乘坐的长途大巴车座位下,毒品数量到达较大,应当以运输毒品罪定罪处分,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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