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
龙岩市供电水体不断提高,保证 人民
大众喝上安全性、安心、高品质的生活用水。依据《
福建省提升供水水质三年行动方案》及供电整体规划, 现方案对溪南大道北、莲庄路饮用水主杆管开展基本建设安裝。为了更好地保证 工程施工期内公路交通安全性、通畅、井然有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要求,现将工程施工期内的路面行驶要求通知以下:
工程施
工地区:自朝南北顺着莲庄路和溪南大道北铺设,坐落于路面东面离路侧石边沿约两米,全过程先后横贯飞马南街,莲大道北、新陂路和西环路,终点站为溪大道北五叉路口边,长短约3600米,占有约6米行驶地面。
工程施工施工期:今年 10 月22日至二零二一年 1月21 日,总共90 天(如遇下雨天及不可抗拒要素延期)。
工程施工期内工程施工道路行车道变小,请众多机动车辆及路人依据工程施工道路设定的标示、道路标线等交通出行正确引导标示安全性、井然有序的行驶。对因工程施工导致的麻烦,烦请众多群众原谅。
龙岩市派出所
公安交警大队新罗中队
龙岩市发制饮用水有限责任
公司企业今年 10 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