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李某在案发后积极向漳平市派出所自首,漳平人民法院依规被判被告李某被判拘留四个月,判缓六个月,并罚款rmb一千五百元。
简略案件
今年10月底至十一月初,被告李某根据
手机上交友软件结交女人,并以协助爸爸妈妈清洗家具卖场的为名与另一方开展闲聊,运用谈恋爱感情方式执行行骗,依次虚构干儿手臂摔裂、外婆去世急用钱的理由,向受害人徐某、洛某“借”钱,骗领受害人徐某、洛某rmb总共8700元。在执行第多起行骗后,被告李某忽然了解到自身的错误做法,心里为所做出的罪刑觉得躁动不安,因此全自动到漳平市派出所自首并积极将骗领账款退还俩受害人,并获得了二人的原谅。
案子审理
漳平人民法院经案件审理觉得,被告李某以非法侵占罪为目地,编造客观事实骗领他公共财物rmb8700元,金额较大,其个人行为已组成诈骗罪,理应依规惩罚。被告李某违法犯罪后全自动自首,并如实供述自身的罪刑,是投案自首,且同意认罪认罚,依规能够从宽惩罚。被告李某积极退还受害人的财产损失,获得受害人原谅,能够酌情考虑从宽惩罚。遂依规做出所述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