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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清第一套房公积金贷款后,能否再次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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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27日 11:10 相关案例: 本文标签: 江西赣州墙体广告

 前不久,我由问政赣州市获知有网民提出问题:我考虑到付清户下的公积金房贷买了一套房屋,还能应用个人公积金吗?必须有间隔时间吗?


公积金管理处 回应:

依据怀化市公积金房贷政策要求,若您在付清公积金借款时未获取过公积金余额,再度选购自住住宅且合乎公积金应用频次和现行标准的公积金贷款政策的,可按二套住宅现行政策申请办理公积金借款,沒有间隔时间;若您在付清公积金借款时获取过公积金余额的,2年内不可申请办理公积金借款。

感谢你们对怀化市公积金管理方面的关注与适用,如对所述回应有疑议,请拨通联系方式0797-5551191,大家将热情为你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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