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交管部门公布
《关于对桂林市城区三轮车与电动四轮车通行规定进行调整的通告》
那三轮车、电动四轮车究竟是否可以使开?
行驶要求是啥?
今日交警队大叔就群众广泛关注的难题得出权威性解释
一、颁布管理条例
为提升桂林市市区范畴内三轮车与电动四轮车的合理管理方法,确保公路交通安全性,提高城市文明水准,桂林市根据有关相关法律法规,融合桂林市具体,制订了《桂林市城区三轮车与电动四轮车管理办法》(政府令第六号),并于今年12月13日日经桂林市五届市人民政府第51次常务会决议根据,今年2月10日起执行。
二、方法具体内容
(一)严禁生产加工
今年2月10日起,当地市区范畴内严禁生产制造、市场销售未获得生产许可或是路面机动车商品准入条件的三轮车与电动四轮车,严禁不法组装、改裝三轮车与电动四轮车和市场销售不法组装、改裝三轮车与电动四轮车。
(二)店家的市场销售告之责任与虚报市场销售的法律法规不良影响
店家售卖三轮车与电动四轮车时理应真正、全方位地告之消费者车子的品质、特性、主要用途、约束性应用要求、有效期等信息内容,并向消费者出示产品合格证书明和税票,店家不执行市场销售责任的,顾客可明确提出拆换、退换货、退回借款等规定。假如店家选用瞒报、以次充好、诈骗等方法出售,顾客能够胆大说 不 ,并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相关要求明确提出 三倍赔付 规定。
(三)设置缓冲期要求行驶路经時间
今年2月10日之前选购的,未纳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没法申请注册备案(上车牌)的三轮车与电动四轮车设置2年衔接限期(今年2月10日至2023年1月31日),在衔接期内理应严苛依照公安部门道路交通单位要求的路经和時间行车。
(四)未列入缓冲期的车子上单必检
今年2月10日(含)之后选购的,未纳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没法申请注册备案(上车牌)的三轮车与电动四轮车禁止在当地市区范畴内的路面上行车,违规的公安机关交通部门严厉查处。
三、缓冲期行驶要求
今年10月15日至10月31日为规劝期开展警示惩罚(文化教育、学习培训),今年十一月起对违背行驶要求的个人行为按规惩罚。
(一)普陀区路-德森北二路-环成北一路-环城西二路-德森西一路-环城北三路-环城北二路-环城北一路-七星路-普陀区路一线(没有)之内路面今年10月15日至二零二一年3月24日7:30-12:30、14:30-19:30严禁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行驶;二零二一年四月十六日至2023年1月31日7:30-19:30严禁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行驶。
(二)中山北路北极圈城市广场至中山南路上海路高架桥一线今年10月15日起至2023年1月31日24小时严禁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行驶。北门桥街口、雉新路与中山南路交叉路口、中山北路与中山市中单凤东路交叉路口,在容许行驶的时间范围能够物品方位对穿。
(三)新世纪大道北-新世纪南街-平桂路-洋田路-万平路-万顺路-宏谋大路一线(没有)之内路面今年10月15日至二零二一年3月24日7:30-12:30、14:30-19:30严禁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和汽柴油三轮摩托车行驶;二零二一年四月十六日至2023年1月31日7:30-19:30严禁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和汽柴油三轮摩托车行驶。
(四)旧城区汽柴油三轮摩托车执行原来行驶要求,实际为:东二环路-乌石高架桥-中山北路-环成北一路-环城西二路-德森西一路-环城北三路-环城北二路-环城北一路一线(没有)之内地区路面严禁汽柴油三轮摩托车行驶。
四、缓冲期完毕后的管理规定
2023年1月31日缓冲期完毕之后,未纳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没法申请注册备案的三轮车与电动四轮车禁止在当地市区范畴内的路面上行车,公安部门道路交通单位对其没牌、没证等违纪行为开展依法查处。
五、法律依据
(一)安全驾驶电动三轮车与电动四轮车在禁止通行标志的時间内行车的,处罚200元。
(二)未获得机动车辆驾照驶车的,处200元之上2000元下列处罚,能够处以十五日下列拘押。
(三)安全驾驶未悬架车牌机动车辆的,处罚200元,记12分。
(四)安全驾驶无商业保险机动车辆的,处按照要求购买保险最少义务额度应交纳的保险费用的2倍处罚。
(五)安全驾驶与准驾不符合机动车辆的,处200元之上2000元下列处罚,记12分。
交警队提示
什么三轮车、电动四轮车能申请注册备案(上车牌)呢? 大伙儿能够登录中华共和国工业生产和信息化管理部官方网站检索《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文件目录开展查看,请众多群众留意鉴别,切忌被虚假宣传所吸引住,慎重选购。
为你我安全性,期待众多三轮车与电动四轮车买车人,依规依规、文明行为井然有序行车,全部交通参与者,遵循路面道路交通法,安全性文明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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