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法院近日审理了一起农民工讨薪案,经济南墙体广告了解王庆余是平阴县内的一家房产开发公司老板,原告杨尚庆则是一个农民建筑队的队长。
2009年,王庆余开发一处楼盘。经人介绍,与杨尚庆的施工队伍达成用功协议。为赶工期,杨尚庆和他的建筑队放弃自家田地的庄稼,全身心地投入到建设中。 次年6月,工程完工,杨尚庆去找王庆余结工资。王庆余却多次以“工作太忙”为由不给结算。最终,双方虽进行了结算,王庆余却总计欠工钱12万余元。
多次述要无果后,与10月,杨尚庆等人向济南平阴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王庆余与杨尚庆达成了调解:王庆余分三次支付杨尚庆工钱。然而,王庆余再次食言,仍旧没有如期支付欠款。2011年5月,杨尚庆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经过执行法官的多次传唤,王庆余表示自己资金还没有完全到位,现在四处欠账,无力偿还,他愿意和杨尚庆等人订立协议,慢慢偿还所欠工钱。
面对王庆余的不断“哭穷”,执行法官对他的财产状况展开了调查。据杨尚庆等人反映,土建工程完工以后,王庆余的其他工程一直在不停地建设中,“不可能没有钱”。他们还看到,王庆余每天开着高级轿车出入工地,经常在济南各大高档酒店请客吃饭。
但是,执行法官在银行里并没有查到王庆余的存款账户。杨尚庆等人向法院提供了王庆余可能使用的其他人的存款信息,执行法官一一进行了查询,结果却一无所获。
最终法院决定对王庆余的车辆进行拍卖偿还拖欠工钱。
最后济南墙体广告提醒,法律维权是最安全有效的手段,而农民工们的工钱更是不应该拖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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