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2017年11月启动以来,福州市坚持 早行动、强指导、严督查、重质量 的原则,顺利完成前期准备、清查建库、全面普查、汇总验收等各阶段工作,摸清了工业污染源、农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集中式污染治理单位、移动源五类污染源信息,建立健全了污染源档案和污染源信息数据库,为加强污染源监管、改善环境质量、防控环境风险、服务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提供了依据。
为推动高效普查,福州市创新实施分类培训制、试点先行制、责任包片制、 1+2 小组入户制等4项制度。
数据质量是普查工作的生命线,为保证数据精准,福州市选聘第三方机构开展入户调查,技术人员直接进驻普查办,对数据进行审核把关,开展质量核查和抽样评估等工作。在全面开展普查工作的同时,市生态环境局、市档案馆联合制定污染源类 一企一档 规范,要求各县(市)区按照清查表、普查表、审核记录、质控单、佐证材料等10项内容进行完整归档,有效保障了档案管理工作的规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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