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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某招标有限公司一主任受贿815万 获刑十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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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5月20日 02:05 相关案例: 本文标签: 重庆墙体广告

    重庆墙体广告 日前,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对重庆聚诚投标署理有限公司(后更名为国网重庆投标有限公司)投标二部原主任王庆东纳贿案揭露宣判,被告人王庆东犯纳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依法追缴纳贿所得,并处没收财产30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2011年至2013年时间,被告人王庆东使用担任重庆聚诚投标署理有限公司投标二部主任、重庆市电力公司物资供应公司投标工作部投标管理人员职务上的便当,接受别人的请托,为成都市鑫牛线缆有限公司(后更名为四川鑫电电缆有限公司)、重庆市宇邦线缆有限公司中标接受重庆市电力公司电力设备投标收购项目供给协助,不合法收受别人所送金钱合计815万元。
    重庆五中院审理以为,被告人王庆东身为国有公司从事公事的人员,使用职务上的便当,为别人获取利益,收受别人所送的金钱合计815万元,其行动已构成纳贿罪。鉴于鉴于王庆东有建功情节,依法可予从轻处分。遂作出上述判定。
    一审宣判后,被告人王庆东未上诉,判定已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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