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环境污染预防,科学研究解决大气污染,确保群众身心健康,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基本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要求,依照省污染治理行动办统一部署安排,融合我区具体,现就提升高耗能排污柴油机大货车限行事项通知以下:
一、禁止通行标志地区
武胜大路往西(没有),开元大路往北(没有),金泰路东侧(没有),太清路南端(没有)全部路面。
二、禁止通行标志车子
当地及异地车牌(含临时号牌)的国Ⅲ及下列规范柴油机大货车,禁止在之上地区行车。
三、禁止通行标志時间
从即日起全天限行。
四、当地及异地车牌(含临时号牌)的国Ⅲ及下列规范柴油机大货车,违背所述要求进到限行地区的,公安机关道路交通单位将根据视频监控系统摄录和公安民警路检路查依规给予惩罚。
五、先前公布的通知与本通知相排斥的,以本通知为标准。
专此通知。
今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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