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随州出台《关于加强乡镇(街道)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提出按照“健全机构、充实队伍、保障投入、提升素质”的标准和规范,在各乡镇设立应急办公室,确保自上而下应急管理各项工作衔接、通畅,健全完善“纵向到底”的应急管理责任体系。
明确设立应急机构。乡镇(街道)应急管理机构设在政法办公室,加挂应急办公室牌子。应急办公室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及辖区人口数量、经济总量、生产经营单位数量、应急管理工作任务等实际情况,配备不少于3至5名工作人员,人员在乡镇编制总量内解决。
细化工作职责。应急办公室对辖区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管理,指导协调和监督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管理以及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承担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统筹乡镇(街道)应急救援、民兵、志愿者和社会力量等应急力量建设,配备必要装备,开展教育培训,强化协调联动,提高综合应对和自我保护能力;加强应急物资保障,建立健全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制度,抓好应急物资品种、数量、质量和经费的落实,并加强动态管理,确保随时调用。承担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应急、安全生产、减灾救灾等议事协调和指挥机制的日常工作。
统一量化建设标准。应急办公室的硬件设施按照“八个一”的基本标准来建设,即:一套应急管理制度、一套安全生产监管台账、一张辖区风险隐患分布平面图、一套应急管理基本情况数据库、一张应急管理网格管理动态表、一份重点危险源情况统计表、一套辖区内应急救援预案、一部向社会公开的监督举报电话。
装备经费纳入财政保障。应急办公室日常办公经费和应急管理专项经费纳入县级财政予以保障,工作人员配备与工作任务相适应的交通、通讯、监管执法、检测监测、应对突发事件等所必须的装备和设备。同时设立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装备、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应急演练与救援、宣传教育培训、配套设施建设和考核奖励等。
以考促建倒逼责任落实。严格实行责任倒查制和问责追究制,对由于乡镇(街道)应急管理工作人员、装备配备不到位,相关人员监管职责履行不到位而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或应急管理工作不落实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同时,将应急办公室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情况纳入市级和县级安全生产年度综合目标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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