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大城市容颜管理方法,建立整洁清理、文明行为井然有序、生态宜居的大城市市容市貌,提升 城市文明水平,我区将公布新版本《
阜阳市城市容貌标准》。 “2006年我区下发的《
阜阳市城市容貌标准(试行)》距今十五年,有关条文与城市的发展、人民群众日常日常生活不再相切合,与2019年根据的《
阜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不相符合,因而修定《
阜阳市城市容貌标准》十分急切和必需。”市城管执法局领导成员表明。 新版本《
阜阳市城市容貌标准》共13章126条,较《
阜阳市城市容貌标准(试行)》增加二十三条。对大城市容颜、建(构)筑物、关键街道社区、重污染区域、公共基础设施、公共场合、市政道路等开展了确立界定,另外对市政道路、建(构)筑物、公共基础设施等明确提出了确立规范。 如市政道路章节目录强调,
公司推广的共享自行车、共享电动车、共享租车应符合我国、国家标准,并按时维修,保证安全一切正常应用,并停车线上内。经营
公司禁止混乱推广,在下列地区不可推广共享自行车、共享电动车:行车道、非机动车、不够3米宽人行横道,地下隧道口、过街天桥口,公交车候车大厅、的士站。 住宅小区章节目录强调,住宅小区应有效设定
汽车充电桩,禁止占有楼梯道电池充电、aj23电池充电。小区域内禁止喂养各种家禽;喂养猫、狗等小宠物,理应开展疫防,规范管理,推行拴养,不可危害清洁卫生,不可危害住户歇息。小宠物在公共性场所排污排泄物,饲养人理应及时清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