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墙体广告 夏女士在大坪开了个便利店,5月15号,店里新来了个经营员,可上班还不到两天,她发现店里丢了500多元经营款。
分三次拿走经营款
在大坪某酒店旁的一间便利店半月前打出一则招聘广告,预备招一名收银员。
15日,一年青女子前来应聘,身形有些胖,穿得挺朴素,自称姓廖,看上去很厚道。商铺值勤的开始面试后,让她第二天来上班。
夏女士回忆说,17日下午1点多钟,她和这名廖姓女孩一起看店,“我就坐在她旁边在电脑上逛淘宝,小廖也在收银台前的电脑上聊QQ,咱们俩背对背。”
店内来了几批顾客,夏女士并没有回头,由小廖收银补钱。1点半左右,经营员谢大姐来到店内上班,小廖说想上厕所,就出了店门。十来分钟后,夏女士也去了一趟厕所,等她回到店内,谢大姐问她有没有在厕所看到小廖。夏女士才回过神,厕所内并没有小廖的影子。
夏 女士立刻调取店内的监控视频发现,1点03分,小廖向顾客找补零钱之后,并没有立刻关掉装钱的抽屉,而是在清点一遍大额钞票时,趁机将一张百元钞票悄然放 进了口袋。随后,分别在1点16分和1点28分,小廖又故伎重演,将两叠钱款放进了口袋。谢大姐清点发现,经营额少了500多块钱。
两天都找借口不拿身份证
钱不见了,咱们俄然想起,这个女孩子之前就有些反常。
本来,当女孩子应聘后,店里找她要身份证复印件挂号材料时,都被拒绝。
“她16号说身份证放姐姐家了,17号又说丢了需要补办。”夏女士说,女孩既不供给身份证,也不留下联系电话,只称自个姓廖,本年18岁,是半个月前,来重庆打工的云南人。
咱们得知,像夏女士这样的便利店,招聘中只需应聘者有意向,并且出示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就会录用。
偷盗事情发生后,夏女士坚决地说:“今后只需应聘,有必要第一时间出示身份证件。”
目前,夏女士预备向派出所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