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5日,国务院发布通知,审批愿意开设新疆塔城关键开发设计对外开放试点区(下称试点区)。
《批复》强调,试点区坐落于新疆自治区西北部地区,与白俄罗斯交界,是在我国对东亚协作、往西对外开放的关键对话框。基本建设试点区有益于推进与中国周边国家全方位协作,加速基本建设古丝绸之路城镇群中心城市,推动共创“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有益于打造出在我国西边地区关键的国际性合作机构,推动规模经济聚集,提高内部发展趋势驱动力,产生大通道地域新的经济发展增长极;有益于兴边富边和加速边界地区城镇化发展,提升 大城市承载力,推动稳边安边固边;有益于提升 边界地区、中华民族地域老百姓生活水平,进一步铸牢中华文化共同命运观念,完成新疆省社会稳定和安定团结。
《批复》规定,试点区基本建设要依照高质量发展规定,以推动古丝绸之路城镇群中心城市基本建设为驱动器,充分运用新疆省对东亚协作的与众不同优点,思想解放、体制机制创新,切实自主创新体制机制创新,提升基础设施建设数据共享,发展趋势特点支柱行业,推进对外经济贸易沟通交流协作,提升经营环境,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基本建设,城乡统筹一体化发展趋势,勤奋把试点区完工古丝绸之路城镇群的关键支撑点、推进与中亚地区协作的关键服务平台、大通道地域社会经济新的增长极、维护保养边境线和国土安全的关键天然屏障。
《批复》规定,新疆自治区市人民政府和新疆兵团要进一步加强对试点区基本建设的组织协调,完善体制、明确职责、明确责任,强有力井然有序合理推动试点区基本建设发展趋势。国务院办公厅相关部门要依照职责职责分工,增加对试点区基本建设的适用幅度,在相关整体规划定编、现行政策制订、资金分配、新项目分配等层面给与积极主动具体指导和歪斜。各单位要提升沟通协调,具体指导和协助地区进一步处理试点区基本建设全过程中碰到的难题,融洽贯彻落实相关重特大发展趋势现行政策,为试点区发展趋势构建优良的现行政策自然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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