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和旅游部关于拟确定21家旅游景区为国家5A级旅游景区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和《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管理办法》,经有关省(区、市)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推荐,文化和旅游部按程序组织综合评定,以下21家旅游景区达到国家5A级旅游景区标准要求,拟确定为国家5A级旅游景区,现予公示。名单如下:
14.四川省巴中市光雾山旅游景区
15.四川省甘孜州稻城亚丁旅游景区
17.云南省文山州普者黑旅游景区
19.甘肃省临夏州炳灵寺世界文化遗产旅游区
20.青海省海北州阿咪东索景区
公示期为2020年12月16日至12月25日。公示期内若对公示单位有异议,可通过电子邮件或传真提出意见,电子邮箱地址:ziyuanchu@mct.gov.cn ;传真:010—59882583。
文化和旅游部
2020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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