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企业修建的 垫江县三汇河城北场、安宁场、九龙场关键流域环境整治工程项目已竣工,现对此项目地债务状况公示给各有关产权人:
1、我企业对所述新项目的人力、原材料、机械设备等全部花费已所有偿还结束,无别的一切贷款、借款及应执行的负债。如与此新项目有关的人力、机械设备、原材料以及他经济发展法律法规债务人以及他关系人对于此事有质疑的,请于公示公告公布生效日15个工作日之内向我公司座机电话申请,并在申请后5日内凭有关证实到我公司办理相关办理手续,贷款逾期未申报或是申请后5日内将来公司办理的,视作全自动舍弃所有支配权,我企业将已不担负相对义务。
2、工程项目早已散伙,工程项目工作人员的薪水已所有付款。到此,工程项目已不执行有关岗位职责,工程项目的全部组员没经我企业再行尤其书面形式受权,已不意味着我企业及该新项目。
3、项目经理陈贤仕仅承担申请办理工程结算,将工程项目余款付款回我企业账户、融洽解决工程项目转交、质保的管理权限,没经我企业尤其书面形式受权,不可再意味着我企业及该新项目。
4、该新项目刻制公章和应用工程项目材料专用型图章,现早已消毁。如现拥有,归属于擅自刻制公章、违反规定拥有,我企业将追究其其相对义务;我企业对拥有有关图章印章材料的产权人,不担负一切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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