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李某某(男,五十岁,南江县人)持伪造身份证到巴中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民之家换领驾驶证时,被工作员揭穿,公安民警随后扣押其驾照和身份证件,将李某某口头传唤至通木垭公安局开展调研。
核查:2009年,嫌疑人李某某因交通事故被吊销驾照,为便捷交通出行,李某某于2010年请人仿冒了一张第二代身份证,并且用仿冒的身份证件报考了驾照。嫌疑人李某某对自身仿冒第二代身份证的犯罪行为屈打成招,公安民警随后收交其伪造身份证,将驾照转交于交管部门销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要求,对李某某给予行政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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