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墙体广告 浙江省环保厅日前发布了一批环保违法案例,其中
绍兴中环再生能源开展有限
公司为逃避环保监测,删改监测数据。
绍兴市环保局对该企业做出责令矫正,罚款93万元的行政处分,并将案件移送
公安机关,行政拘留2人。
“相比传统的环境违法行为,监控数据造假违法手腕更为隐秘,在外观上难以发觉。而且,此类违法行为恢复正常的时间短,违法者用几秒钟即可恢恢复状。因而查处在线监控数据造假案件,对环保执法队员提出了更高的请求。”曾参与侦破多起在线监控数据造假案件的
杭州市环境监察支队队员吴超烽说。
今年3月,
杭州市环境监察支队对余杭某企业停止突击检查时发现,该企业污染物测定仪器中记载化学需氧量(COD)曾到达552.4mg/l,已远超排放规范。但这一数据并未在与环保部门在线监控联网的数据采集仪器上显现。
执法人员进一步发现,一切超越数据采集仪器量程(400mg/l)的数据均被上一时间段的数据替代。经执法人员重复讯问,担任该企业在线监测设备运营维护的
杭州旭东升科技有限
公司工作人员说出了真相:该
公司技术人员经过对数据采集仪器停止特殊设置,招致数据采集仪器只能正常显现400mg/l以下的数据。
环保执法人员引见,相较于动辄数十万元的污染处置费用,环保数据上造假的投入能够说微乎其微。宏大的利益使企业与担任运维的第三方
公司“一拍即合”。
“在线监测造假的数据常常有一定规律性,对数据停止比对剖析有利于环保部门选择更有效的执法机遇。”吴超烽说,为使执法更有针对性,
杭州市环境监察支队还引进仪器设备方面的人才,同时延聘第三方监理
公司,以专业的力气辅助现场执法和网络巡检。
“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是污染物管理设备的一局部,产权仍属于企业。其运维工作虽经过合同拜托给第三方
公司,但企业仍要负主体义务。”吴超烽说,“污染源监控设备运转不正常,企业难辞其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