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5日,连城法院发出了《民法典》生效后首张“离婚冷静期通知书”。
连城法院结合《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的相关规定,结合审判实务,针对双方“对孩子抚养权不明晰”等几种情形制作了“离婚冷静期通知书”。规定最长30天的“冷静期”,是为了给婚姻双方当事人一定的冷静思考时间,在此期间让婚姻双方缓解关系,作出理智的选择,减少轻率离婚、冲动离婚的现象。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
本案张某和李某虽然都同意离婚,但是双方“对孩子抚养权不明晰”。法官委托家事调查员了解情况后,综合分析张某和李某平日感情融洽,只是因为一些家庭琐事导致离婚,双方都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婚姻还有修复的可能,遂向双方颁发了“离婚冷静期通知书”。
法官给当事人颁发
“离婚冷静期通知书”的场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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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罗海锋、林惠
摄影:陈威
精彩回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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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连城法院发出首张“离婚冷静期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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